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🚊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🤪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🤲)措(➿)施》)对外(😼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🐎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🦇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🐽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🤪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🍐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🌹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🚁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🍞)研发提供稳定(💦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✅)医保部门给予(📯)点对点政策指(🗣)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💙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👗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🙃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🚤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😯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🥙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💇)药、罕(🛹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👎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🚘)家医保局(🚼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🥗)构。 《若干(🍀)措施》提出,鼓(⚓)励医(🛸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⏱)和(👄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🚰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🕎)通用名(🗓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🤔)究临时纳(🔆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🎣)路径。 另外(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⭐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🏢)的(📂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📹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💞)保创新药目录是(🗺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🗽)渠道。” (🏿) 黄(🥚)心宇进一步表(🌓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🏚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😸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🕞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⌚)的产(🚟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🌸)可能(🎒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📃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🍉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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