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🎞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🔅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🦂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🐒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📹)一一给出解决(🎡)措施(🍄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🌅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🌫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💠)疾(✋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😆)适配创新药(♎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🥐)医药企业(📿)、科研(💟)院所、医疗机(🧤)构(🏘)等合理确定研(🕢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🎸)线,提升(🏊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✌)康保险扩大创(⚾)新药投资规模(🐻)。鼓励商业健康(⛺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🎏),文件提出(🕍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🚯)理的创(🧦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🧕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💕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🤑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🥃)并完善多(😙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🏖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😤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🎰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🍎)配备或设(🚌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🔽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⛷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🛶)保目录。应(📑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👣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🔠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🚞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➡)是提出设(🚰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📃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👎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🦓)创新药目录是(💵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🚿)保保(🅿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✏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😁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🕯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🛵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🧥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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