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🕢)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🎻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🥔)下(🏫)简称《若(🕔)干措施》)对(📹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🚳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🏭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⛎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🌿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❗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⏺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🏜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🕙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🏥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🍡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🏮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🥃)门与企业(🎎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🐿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🥌)范围等开展交(👕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⚪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👬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🔇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🥇)传染病、高(🤳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🤱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🐨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🔧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🥁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🅰)比等为由影(🦅)响创新(🕦)药配备使用(🐪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👜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🐲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🏴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🆘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🚰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🦓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🚜)创新程度高、(🛎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😶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🧥)的第一(🏌)步。该目录将(😔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🏈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⛸)录同时(🎛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⏰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🛵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🚜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🎱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📢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🎻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🗳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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