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🏦)发展的若干措(🌥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〽)新健康注意到(🅾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🛤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🚖)“支(💖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🐞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🚝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📩)合理确定研发方(😂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🍋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🌇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🦂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🤕),培育支持创(📯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🍓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⚪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🔜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⬇)物研发国家科(📮)技重大专项(🚇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🐔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😙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📻)多部门联动(🚑)的支(💩)持机制。 此(🧐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♍)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🥪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🎻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📼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🧖)后3个月(🐊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🖋)疗机构用药目(🌶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👂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♏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😺)的限(😩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🦏)纳入(🐗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🛢)共卫生(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🤣)创新药(💮),可(🛠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🛴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🗿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🐮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🈚)医保保障边界(📧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🕕)保创新药目录(🤚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🖥)步调整,程(🌓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😏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🛏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🅱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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