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🕷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🕙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📜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🌡)施》)对外(🛥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💋)心的创新药企发(⏮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🖕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😊)医保(💄)数据用于创新(🌟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🦄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🔊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💓)商(🤼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🕴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⤵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🦄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🔠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🍛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♐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😑)付范围(📹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🧚)重大(🤜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📽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🌔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📁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🦍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🕚)疗(🖼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🤭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🌆)障临床诊疗需求(🤥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🌓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📑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💩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🚸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🌎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♌)健康保险创新(🐬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🔊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🈂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💰)药。 在(🛴)发布会现场,国(🛋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😶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🌃)同时申报、同(💿)步(🔃)调整,程序基本(🥤)一致,企(🐵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🥎)纳入(👚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🐦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🌇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⏪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🐽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📻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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